来源: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时间:2024-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深圳市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咨询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全年累计复核发布信息50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编制并及时更新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及文书规范,准确使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主动应对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的负责科室,组织推进本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主动公开,推进信息公开全面覆盖。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推进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方式,细化公开内容,着力推进重点业务信息公开。公开本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信息、财政专项信息等资金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接收安置等政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与发布工作,即时进行信息公开,促进信息内容更全面、更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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